2025年4月11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696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684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福州市台江区余记湘家香餐饮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安溪县参内培松小吃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邱传启快餐店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福鼎市家佳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漳州家家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3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厦门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南靖县悦水果食品店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23日),二氧化硫残留量、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州市晋安区果悠悠水果店销售的香甜青橄榄(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漳平市叶史水果店销售的龙眼(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泰宁县荣尚水果屋销售的泰国龙眼(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问题 (一)永泰县葛岭镇翔记面馆的黑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郑州市泓欣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8月1日生产的香辣鱼皮,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上杭县冠家商贸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