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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调表退车消费引纠纷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4 14:23:53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厦门发布10件典型案例,并结合《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评析,以供消费者借鉴参考,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共同创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八:二手车调表退车消费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消费者通过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辆二手车,价格53000元,购车当日车辆的行驶里程为6.3万公里。10月15日,车辆发生故障进行维修,维修师傅告知该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将近12万公里。消费者向商家反映,要求商家以5万元回购车辆。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双方并未签订购车合同,该车辆为寄售,购车时商家仅告知“以车辆实际情况为准”,未对该车辆公里数进行保证。该车辆交付后因在别处保养不当及对发动机电子程序进行升级,从而导致故障,已对车辆剩余价值产生影响,商家不同意按照5万元回购车辆。经执法人员多次协商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商家同意扣除使用折旧,按4.3万元回购车辆,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点评】

本案中,消费者购买车辆一段时间后发现实际行驶里程与商家所述有较大差异,且该差异显著不合理,这表明消费者在购车时未能获得真实准确的车辆信息。商家在商品销售中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尤其是二手车这类具有一定风险的商品。商家应当对车辆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虽未对车辆公里数进行保证,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商家仍有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里程信息,且车辆在销售后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引发争议的,举证责任由商家承担。二手车买卖有别于普通消费,消费者购车后,如发现问题,建议通过专门机构进行检测,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利。商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车辆真实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陈勇律师)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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