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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维修无沟通,这修车费谁来承担?

来源: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9 09:20:11    分享到:

2022年5月24日下午,温先生驾驶车辆在金鸡山隧道口与同向车辆发生刮擦,事故中无人员受伤,温先生第一时间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受理后发来了受理短信,受理时间为16时20分,受理短信中写明了理赔员并提示可选择以下方式完成理赔:“1、被保险人授权维修费直接支付合作维修厂,便捷无需垫付。2、根据我司定损金额您自行支付维修费后提供发票向我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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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来的更早

16时30分左右,温先生在事故现场奇怪地先等来了4S店工作人员,在4S店工作人员询问查看一番后,保险公司理赔员于17时许才姗姗赶到。

查勘定损纰漏多

事故现场温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员出具了车辆、驾驶和保险相关资料,当时理赔员对理赔范围并无说明,只是在和4S店工作人员商量后,对温先生说“与你没关系了,等车修好通知你取车”。温先生因担心维修费超过5千元,成为一般人心目中的“大修”,影响二手车价值,还特意问了修复要多少钱,4S店工作人员回答约2000元即可修复,就这样事故车辆送去4S店维修。

超额维修无沟通

5月29日下午,温先生接到4S店电话通知,说车辆已修好了,合计维修费7000多元,但进行保险理赔时发现这辆车没有投保车损险,因此维修费需由温先生买单。温先生顿感迷茫,保险公司和4S店在事故现场勘验时,没有指出车辆无车损险,并且车辆维修费用超出事故查勘时说的约2000元,期间温先生既没有收到4S店变化信息也没有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最后等来了7000多元维修费的通知,温先生不予认可,认为涉嫌强制消费,遂向福州市消委会求助。

斡旋后三方和解

福州市消委会接诉后,积极开展调查调解工作,多渠道联系4S店及保险公司,经调解,消费者温先生支付修理费3000元,其余费用由4S店和保险公司分担,三方达成和解。

规范程序做好服务

鉴于投诉调查过程发现保险公司及维修单位存在服务程序不规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2022年68日福州市消委会约谈了保险公司,并发出了改进工作建议函,指出经营单位应积极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举措,防止车辆及保险信息非法泄露;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让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并对维修项目、价格、配件来源等信息充分知情;规范查勘定损、维修推荐、维修进程等服务程序,预防工作疏忽大意导致品牌受损。保险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当场表态将举一反三,查找工作存在的纰漏,提升消费者保护意识,共创和谐消费环境。

来源: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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