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前化解一起标的额2.3亿余元的合同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2020年11月25日,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向龙岩中院提起诉讼,基于其与某机关单位签署的涉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请求判令该机关单位支付服务费等共计人民币2.3亿余元。 【调解过程】该案涉标的额巨大,且案涉项目为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龙岩中院高度重视,经诉前释明引导,双方同意先行诉前调解,龙岩中院随即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化解,同时向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调度中心报告该案。随后,龙岩中院第一时间联动被告所在地职能部门和法院,积极与被告方对接,建议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就已到期费用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计划;同时,多次向原告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分析若项目涉诉可能导致的种种后果,并向其阐述被告所提出分步履行的解决方案。通过多次“背靠背”调解,双方终于同意进行一次面对面协调磋商,并初步达成了履行意向。此后,龙岩中院就具体履行计划和程序等问题,向双方进行了20多次的分析引导、沟通协调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还款协议,首笔付款即时履行到位,双方对处理结果均十分满意。 【典型意义】上述合同纠纷的化解,是龙岩中院始终坚持前移解纷关口、延伸服务触角、下沉资源力量,不断健全“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司法协同”的诉源治理机制成效的一个缩影,也是龙岩法院建立诉源治理机制以来化解标的最大的民事纠纷,以群众更愿意接受的、更为柔性化的方式,在诉前快速、高效地解决了纠纷,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