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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群体性纠纷

来源:福建高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8 11:53:53    分享到:

仙游县人民法院 商品房预售合同群体性纠纷诉前化解案例

【基本案情】 仙游县某楼盘开发商承诺2019年8月31日前交房。2020年12月16日,逾期交房两年多的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时,强制要求业主书面承诺放弃主张违约金权利,否则不予交房。该行为引起了业主的强烈不满,其中820户业主自发组织,分头分批向该县住建局、信访局、法院、新闻媒体以及上级信访部门等反映情况要求该开发商应向每户业主支付违约金3万多元(共计2400余万元)。其中有100多户向仙游县人民法院询问起诉事宜(其中立案的有13件)。

【调解过程】仙游县人民法院指定该院“创和”一站式解纷中心进行跟踪、调研和预判,与该县司法局、住建局进行沟通协调,委派该县房地产物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同时,建议该县住建局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向该开发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履行交房合同义务。该法院解纷中心组织开发商与部分业主进行协商调解,通过前期业主示范性调解以及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该开发商与820户业主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由该开发商向每户业主支付一定数量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典型意义】 仙游县人民法院强化涉诉风险前瞻预判和有效应对,充分发挥司法规范、引领作用,主动靠前服务,加大法律、政策和示范裁判释明引领力度,通过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成功化解涉及800多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群体性纠纷。该系列案的化解,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约45万元,也减轻了开发商的经营压力,还为法院减少了数百件诉讼案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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