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九大典型案例,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低价体验套路多 层层加码惹纠纷 【案情】 2021年6月30日,消费者张女士来电投诉一家名为某某日式美肌的美容店内诱导消费,不诚信经营,要求退货退款。 【调解过程及结果】 消费者张女士反映其接到宣传单到商家经营场所体验价格为198元的私处保养。一位自称老师的工作人员热情向消费者推销一款具有养宫暖宫功效的子宫艾炙产品,未事先经过消费者同意,直接打开产品包装,展示产品情况,并说明该产品需要3980元,之后又表示需要购买4000多元的产品搭配使用效果更佳,只需一次支付8000元即可拥有全套美容产品和护理服务,见消费者犹豫,便为其申请优惠价格。在导购员的重重营销压力下,消费者无奈购买了该产品套装,并当场使用了一支试剂。张女士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便到网上商城进行查询,发现同款产品网购价格只有八百多元,消费者认为商家不诚信经营,要求合理退款。 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扣除消费者一次消费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费用1000多元,退还消费者6667元。 【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该起投诉中,商家以低价体验为名,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却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重重诱导消费者加价升级,甚至限制、误导消费者作出非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