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九:某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1年8月19日,位于晋安区某医院门诊大厅负一层一台自动扶梯在上行过程中突发故障停止运行,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维保单位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16日对该医院手扶梯维保时未检查和调整梯级链涨紧装置开关与V型触板之间的间隙,未发现梯级链涨紧开关与V型触板之间间隙偏小,其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导致该电梯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运行时发生停梯故障。 当事人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故障手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年10月,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作出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5万元。 评析:查处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电梯,消除人流密集处电梯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安全权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