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六:两外卖平台未对入驻商户尽审查核验义务案 2021年8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相关违法线索,在两家大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存在入网商户使用伪造、冒用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等情况。经立案调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分别负责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福州区域入网餐饮商户的推广吸收、资质审查、运营管理等工作。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当事人对入网餐饮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不到位,对入网餐饮商户提交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核验不到位,未定期检验更新入网餐饮商户提交的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致使未经许可的商户在其平台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12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评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驻商家应尽审查义务,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放任无证商家开展经营活动,破坏了网络食品安全管理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