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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技术手段“刷下载量” 处罚款50万元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4 18:28:35    分享到:

福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五: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刷下载量”案

2018年11月20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案件线索对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核查,经查当事人利用技术手段为其在“百度手机助手”应用商店自营的“手机安全清理管家”APP“刷下载量”,人为制造虚假手机用户下载量并在“百度手机助手”应用商店页面进行展示。此外,当事人利用同样手段,为其他经营者虚增“365彩票”APP手机用户下载量,以提升“365彩票”APP在“百度手机助手”软件排行榜中的排名,并同样进行页面展示,从中牟利。当事人为自营“手机安全清理管家”APP“刷下载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为其他经营者的“365彩票”APP“刷下载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19年11月,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

评析:下载量是消费者选择软件服务的重要参考,“刷下载量”的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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