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以“春节假期”为由变更用券规则 消费者投诉获支持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3 11:08:59    分享到:

【案情简介】周先生网购了一份漳州长泰半月山温泉酒店的客房+马术体验套餐,使用规则明确规定了适用于周日至周四,周五、周六使用需补差价,法定节假日及调休日期间不可使用。周先生预约2021年2月18日(正月初七)入住,被告知需补差价400元,周先生认为酒店随意调整价格违反使用规则,拒绝接受。经长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解,酒店按照销售时制定的规则提供服务。

【消协意见】

周先生网购下单成功后,便与酒店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商家不按照约定的服务价格向消费者周先生提供相关服务,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维权指引】

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相关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九条。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