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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法院: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8 12:37:39    分享到:


日前,福建省法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评选活动,从全省法院推荐的37个执行案例中初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13个案例,通过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起网络投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投票积极踊跃,投票的过程就是一次法治宣传的过程。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福州中院等11个法院的11起执行案件(其中两个案件排名并列)入选“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案例10、南靖法院: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公司于2014年7月在南靖县开发某楼盘,原定于2018年7月整体交房,由于资金链断裂、拖欠施工单位工资等原因,造成逾期交房,又因竣工验收、拖欠金融机构贷款在建工程抵押等原因的影响,导致540多名业主逾期无法办理产权证。2019年以来,540多名业主陆续起诉要求该公司办理产权证,同时要求该公司赔偿逾期交房、办证违约金2000多万元;泉州银行漳州分行起诉到漳州中院要求该公司偿还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6000多万元;建设工程承包商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4000多万元。经查实,该公司土地、未出售楼盘的商品房、店面、商场及在建工程等均在诉讼中多次保全查封。

2019年至2021年11月,540名业主和银行陆续向南靖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2020年4月,南靖法院对首次财产保全查封的4间店面进行拍卖,因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无人竞拍流拍,执行陷入僵局。案件有的已进入执行程序,有的还在审理阶段。业主因未能办证、违约金无法兑现,多次集体信访。南靖法院立足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服务大局出发,坚持“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思路,多次分析、研判案件。由于该公司未售房产、车位的价值超过债务总额,如果能从查封财产解押解封办证入手,将有力推进该系列案件执行。多方协调,合力启动推进。在漳州中院指导下,南靖法院制定了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参与监管被执行人财产,优先化解逾期办证的执行工作方案,经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取得重视支持。2020年10月30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多方联动,破解执行难题。南靖法院通过内部执行“三联动协作机制”由本院审判业务庭的兼职执行员对该系列案件的审判阶段进行协调调解,抓源头化解。再由南靖县委、县政府牵头,法院主导,县国土局、住建局、审批局、金融办联动协作,先后五次召开银行及相关债权人会议进行协商,促使相关债权人同意解除土地、在建工程及房产抵押和查封,由该公司恢复未售房产销售,款项由南靖法院及住建局共同监管的解决方案。多管齐下,促进企业重生。为化解群体性信访,由银行以换押的方式,让出800万元的额度,先行支付逾期办证逾期交房违约金;2021年4月,漳州中院、南靖法院对该公司的土地进行解封解押,县国土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对该楼盘办理土地分割公示确权。为加快案件执行,南靖法院积极促进未售房产进行销售,帮助引入意向买家购买该公司的房产,促成大额交易,销售房屋8套、车位20个、商场2个,共回款1300多万。2021年10月22日,法院发放逾期办证逾期交房违约金1200多万元。540多名业主历时3年多办证问题得到解决。

【综合评述】南靖法院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探索总结出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的解决执行难题工作模式,创新任命审判庭法官助理为兼职执行员,在人民调解组织聘任协助执行员,建立执行与人民调解、民事速裁、刑事审判联动协作的执行“三联动协作机制”,做到全院全员全程办案抓执行。该机制是深化县级执行联动机制改革,加强执行案件源头治理,有效实行案件减量增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的有效尝试和创新。该系列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是南靖法院运用“三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的生动实践,为法院“烂尾楼”“办证难”等系列案的执行困局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该机制获得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工作简报刊载推介。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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