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法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评选活动,从全省法院推荐的37个执行案例中初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13个案例,通过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起网络投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投票积极踊跃,投票的过程就是一次法治宣传的过程。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福州中院等11个法院的11起执行案件(其中两个案件排名并列)入选“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案例9、泉州中院:新某源公司借款担保执行案 【案情简介】宝时达(福建)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时达公司”)与福建省南安市某微晶石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法院生效判决判令石材公司应偿还宝时达公司本金5947余万元及利息,福建南安市新某源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某源公司”)作为担保人应在20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 进入执行程序后,泉州中院立即启动被执行人石材公司名下抵押物的处置工作,宝时达公司依法受偿4978余万元,法院将对剩余部分执行担保人新某源公司在2000万元限额内连带责任。泉州中院在执行中发现新某源公司目前仍然正常经营,其他贷款并未逾期,且该公司是一家知名大理石加工企业,主要从事出口贸易,为当地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和税收收入,若此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难以为继。首先,从企业资产情况来看,新某源公司名下房地产基本用于抵押融资,一旦处置所得款项将由其他案外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对于本案宝时达公司的权益实现并无实质作用。其次,从企业财务状况来看,若处置新某源公司财产,可能因此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其他债权人也会要求提前履行债务,进而导致企业财务急剧恶化。再次,从信贷风险防控来看,新某源公司涉及银行担保融资近6.7亿,一旦强制执行可能引发企业信贷风险及债务风险交叉传导,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稳定。最后,从社会稳定角度来看,新某源公司各类就业人员上千名,强制执行可能引发企业员工民生问题。 泉州中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结合新某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执行方案:一是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保障新某源公司的融资、投资、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在保障企业员工工资及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成本的前提下,制定好还款计划表;三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变化,给予企业调整销售政策的时间和空间,确保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缩短回笼资金时间。最终,通过“放水养鱼”方式,被执行人新某源公司足额还清了2000万元担保债务,既充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给被执行企业留足浴火重生的时间与空间。 【综合评述】民营企业是泉州本地经济发展和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是人民法院应尽之责。泉州中院在处理涉民营企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仅关注案件本身,还积极主动研判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纾困赋能。该案的主要亮点:一是主动配合政府经济工作大局,强化“府院联动”,形成风险化解合力,确保案件执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多维度评估强制执行将产生的影响,择优选择“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法。三是准确全面研判导致企业陷入困境原因、生产经营现状以及未来企业发展价值,精准定制个性化执行方案,帮助陷入危机的企业涅槃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