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荔城法院:林某喜等人“涉黑”财产执行案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8 12:28:17    分享到:

日前,福建省法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评选活动,从全省法院推荐的37个执行案例中初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13个案例,通过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起网络投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投票积极踊跃,投票的过程就是一次法治宣传的过程。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福州中院等11个法院的11起执行案件(其中两个案件排名并列)入选“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案例4、荔城法院:林某喜等人“涉黑”财产执行案

【案情简介】被告人林某喜、林某如、林某晃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案共有14名被告人,涉及14项罪名,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估值约6.86亿元,“黑财清底”工作成效备受社会关注。然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却面临两大困难:一是“有财难执”。该案应当予以没收的黑财中,豪华庄园、林场大楼、临街店面、加工厂房等4处房产及2万余亩山林权证不齐,价值逾3.4亿元,约占执行标的总额的50%,这些财产拍卖处置难度高、周期长,不利于黑财快速处置。二是“无财可执”。该案有10名被执行人在侦查阶段均未控制到财产或仅有少量财产,进入强制执行后面临“无财可执”的情况。

鉴于此,荔城法院主动作为,创新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组成执行专班,坚持全流程参与、分阶段战斗。一是主动向前延伸。在该案进入审判程序前,多次召开协调会,提前介入黑财线索研判,帮助甄别理清黑财性质、权属状况等,并提出处置建议,确保立、审、执无缝衔接,为打财断血打牢基础。二是积极创新解难题。在对该案无证房产、林地等“黑财”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应予没收的4.5万亩林地(其中2万余亩无证山林)主要种植松树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且树木均近成材,松脂单年总收益预估可达数千万元。若简单地通过司法拍卖处置,除了无证山林本身存在的价值评估、拍卖易流拍等多重难题外,还浪费了松树林的持续性经济效益。意识到这一特殊情况,荔城法院迅速呈报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就该案黑财处置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多部门协作联动,形成了以地方政府兜底托管该案林地、房产的形式,代替拍卖处置的工作思路。最终荔城法院顺利与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及仙游县政府等12家单位完成托管交接工作,榜头镇人民政府等分别接手、经营包括4.5万亩林地在内的有关林权、房产,有力促进了6.82亿元的黑财执行迎刃而解。三是注重向外向后延伸。荔城法院主动与罪犯服刑单位、住所地基层组织联系,做好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政策宣讲和法律释明工作,促进加快财产刑的执行。经过努力,共有7名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家属自愿代为缴纳罚金23万元,占应执罚金的四分之一,推动黑财进一步清底。以林某喜为首的黑社会组织长期以暴力、凶残称霸一方,尽管该黑社会组织已被依法摧毁,但林某喜及个别组织成员在住所地违章搭盖、违规占用农林用地等隐性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此,荔城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创新运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帮助完善治理、堵塞漏洞。该院向属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对相关问题全面排查情况、摸清底数,适时通报并联合执法,彻底拆除所有非法占用农林用地的违法建筑物,做到复耕、复种、复植,助力深挖根治,为扫黑除恶进一步赢得民心。最终,执行到位标的额6.86亿元,执行到位率高达100%。

【综合评述】“有财难执”“无财可执”一直是涉黑恶财产执行的难点所在。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应执黑财数额特别巨大,涉及财产情况复杂,经过机制、举措的创新,最终全额执结,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一是靠前思维、主动介入。通过涉黑恶案件“公检法提前介入协商会”,法院执行部门提前参与“黑财清底”工作,立足执行站位,全流程参与,提出便于执行、优于执行的各项建议,为黑财成功清底做足了准备工作。二是变通思维、巧干促执。面对涉黑恶财产执行中“有财难执”问题,该案结合涉案林地实际情况,探索出一套“党委靠前协调、办案机关主办、地方政府兜底”的涉黑财产处置机制,以托管经营代替拍卖变现,灵活处置了约6.82亿的涉黑财产,实现了效率和效益的双赢。三是拓展思维、扩大影响。通过《司法建议》延伸社会效果,加强联合执法宣传扫黑除恶,发挥联动优势巩固执行成果,真正做到涉黑恶案件“见黑见恶更见财”,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院为民扫黑除恶的决心和初心。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