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现金支付停车费,却被告知不接受现金,只能使用电子支付。近日,市民黄女士(化名)就遇上这么一件事情。 黄女士说,几天前,她去杏林万科里购物时,将车停在旁边的金域华府停车场。开车离开时,想用现金支付停车费,可停车场出口岗亭内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停车费只能使用电子支付,不能用现金。黄女士最后只能扫码支付了停车费。“要是不会用微信或支付宝,或者刚巧碰上手机没电,岂不是无法离开停车场?再说,对外营业的停车场,为何有权利不收取现金?”黄女士说。 22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杏林东路的金域华府停车场。在现场,记者并没有看到写有“不收现金、采用电子支付”等字样的提示牌。离开时,记者想使用现金付费,同样被拒。 26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金域华府物业,相关负责人罗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并未有通知称停车场不能收取现金,但为了业主和客户方便,会引导他们使用电子支付,减少等候时间。而针对此次事件,是工作人员存在沟通方面的问题,接下来,公司方面会更加注意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东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停车场拒收现金的做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许东建议市民在遇到拒收现金的行为后,及时拨打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12315或人民银行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热线12363,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