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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保修别只是噱头

来源: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2 09:29:19    分享到:

  案情简介


  近期,福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吴女士投诉,称于2018年双“十一”在天猫**电器旗舰店购买了一台无绳吸尘机,店铺网页上写明整机保修2年,购买使用1年多后,出现充电后使用时长不断缩短的情况,还在保修期内吸尘器干脆就罢工不能用了。吴女士和天猫店铺客服联系,天猫店铺客服让联系400客服,和400客服联系后吸尘器被取走维修,可是等机子拿走后厂家售后维修电话联系说是吸尘器电池损坏,并表示电池只保修一年时间已超出保修期限,换电池要自费360元,吴女士认为新机子也才1000元左右,换电池太贵不合算,决定不换,售后说要收检测费30元,吴女士不同意,售后又说给寄回来要收取运费,吴女士回答东西不要了,之后售后联系说可以免费寄回,吴女士向售后维修人员反映购买页面上是明确写明整机保修2年,售后维修坚持电池就只有一年保修期,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向福州市消委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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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误导消费者


  福州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该天猫**电器旗舰店网页上明确写明整机保修两年,无绳吸尘器电池作为整机的组成部件,而售后却以自行规定的电池保修期限为由推脱责任,涉嫌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经与天猫**电器旗舰店及该公司售后部门联系沟通,该公司认识到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立即为吴女士免费维修并更改网页上不当宣传描述,与消费者达成和解。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五条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做出具体确定的承诺,应当履行。


  整机保修别只是噱头


  商家销售商品时经常宣传整机保修,等到消费者要求售后时,却以电池、配件、易耗件等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把整机保修当做宣传噱头,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是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的,希望商家应如真实、全面地介绍商品,不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写清整机或主要部件保修期限,必要时注明细节,以免产生歧义。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看到整机保修字样,也要多与客服沟通,了解具体细节,货比三家,避免被商家误导,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锁定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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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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