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福建新消费 2020年3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书,显示福州市华航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伊利公司"伊利""巧乐兹""巧脆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日,该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福州市华航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经伊利公司的委托人现场初步鉴定,当事人冷冻库内的1776箱"伊利巧乐兹经典巧脆棒"(规格:35支/箱,批号:2020010203I)均为侵权商品。同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书》,经鉴定上述商品非伊利公司生产,为假冒商品。 福州市华航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26日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上述涉嫌侵权商品。鉴于涉案商品的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为17万元,已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6月29日,该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