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23年9月,林先生因担任亲属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人,名下两份分红型年金保险被法院冻结,保单现金价值28.7万元被划扣用于清偿债务。林先生痛心表示:“本以为保单是养老保障,却因亲情担保遭受损失!” 经深入核查发现,林先生在购买保单时,仅仅关注了产品的收益条款,却对保单现金价值的法律属性以及可能面临的可执行风险知之甚少。同时,在担任担保人时,他也没有全面、充分地评估自己的实际偿付能力。正是这些疏忽,最终让他的个人资产受到了严重损害。 【案例分析】 1.过度依赖血缘关系:很多人会下意识地认为 “至亲不会坑害自己”,这种基于血缘关系的信任,往往使得当事人在担保时放松了对风险的警惕,忽略了潜在的经济风险。 2.对连带担保责任理解不足:连带担保人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一旦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全部债务责任,而无需先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3.错误认知保单功能:不少人错误地将保单视为 “避债工具”。但实际上,具有储蓄性质的人身险产品,其现金价值属于责任财产范畴。在面临债务纠纷时,保单现金价值很可能会被依法执行。 【风险提示】 1.审慎评估,量力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担保需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提供担保前,务必结合自身的资产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谨慎评估自己的偿付能力,切不可盲目做出担保决定。 2.善意建议,替代担保:当亲友有融资需求时,可以善意地建议他们通过增加抵押物、购买履约保证保险等方式来增强自身信用,以此获取融资。这样既能帮助亲友解决资金问题,又能避免自己因直接担保而陷入债务困境。 (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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