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秩序,保护考生合法权益,3月11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芗城区、龙文区市场监管局对在我市主城区开展公务员考试培训业务的相关机构进行联合约谈,学昊教育、优公教育、华图教育、中公教育、栗子教育、燃领教育等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市局广告科通报有关培训机构违法发布广告宣传典型案例及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应注意事项。 各培训机构负责人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的良好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张红在会上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培训机构不得借国家重大活动等名义从事广告宣传牟利。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 二要规范广告宣传。培训机构严禁发布内容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广告,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包过”等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宣传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教育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不得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切实树立规范经营的良好形象。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培训机构不得发布未经许可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不得擅自解读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不得以考试估分误导考生。要加强考生微信群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要求,规范微信群信息发布,严禁散播不实、不当言论。 四要加强行业自律。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不忘初心,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强化对内部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素养,不断提升他们的事业心、责任心及治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在日常经营中,要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切实守好行业规矩和政策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