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关乎民生,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推行“三镜工作法”,全力构建立体化质量安全治理体系,筑牢全链条质量安全防护网,为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01、运用“聚光镜”聚焦主体责任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第75、76号令适用产品目录(2024 年版)》,排查“三类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编制动态管控清单。截至目前,全市179 家“三类产品”生产企业已完成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建立相关质量安全生产制度,并录入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同时,参照总局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组织开展细化完善工作。通过构建“1 张清单(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2 个职责(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3 项制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精准管控全流程质量安全风险,压实主体责任。 02、运用“放大镜” 严抓监管执法 紧扣产品质量核心,采用“剥茧抽丝”式监督检查,融合 “双随机”检查与常态式抽查,协同推进重点监管与日常监管。制定《宁德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 年版)》以及《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修订并发布 30 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 年,高质量完成生产领域市级检查抽查任务180批次、省市联动监督抽查158批次、市级风险监测85批次、跟踪监测40批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等22种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儿童和学生用品、消防产品、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运用“三书一函”,发出督办通知书3份、约谈通知书21份、不合格产品移交处理函 19 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告知函 5 份,消除质量安全生产隐患225个。 03、运用“后视镜” 强化溯源管理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明确2024年、2025年、2027年三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大力实施“双向督促”,督促指导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实际,全面深入摸清监管底数,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与日常监管深度融合,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督促生产单位如实填报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数据,并将重点工业产品进货和销售信息准确归集至追溯平台,稳步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目前,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圆满完成,9类产品中的安全帽已纳入追溯体系。拟于2025年底前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有效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胡元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