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因存贷挂钩、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用、违法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分行营业部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芗城支行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未测算企业贷款资金需求等6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于10月14日被漳州监管分局合计处以18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4406.13元;对时任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负责人蔡港忠予以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