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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汇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0 15:28:34    分享到:

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福州市各级消委会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共开展各类活动94场,参加活动人数1.75万人(次),接受咨询约6700人(次),受理投诉68件,发放宣传材料及纪念品4.2万份,制作播放各类公益广告30万条次,新闻报道41篇(次)。

福州市消委会

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晋安区人民政府、福州晚报等单位举办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宣传解读“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发布2023年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白皮书和2023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举行第五批“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等授牌仪式,向2023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和“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进行颁奖。

与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2023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受邀参加FM100.7福建交通应急广播《维权007》守护行动等特别节目,并与福州移动等企业合作,通过车载LED、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公益宣传广告12万余条次。美团、携程、饿了么、高德地图等平台也免费提供APP开机公益广告宣传。

联合福建闽道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在抖音平台开展“3·15”线上直播活动,讲解评析等消费维权案例,进一步丰富了消费教育宣传形式。

向辖区企业发出“激发消费活力、共建有福之州”倡议,得到国网福州供电公司、朴朴超市、福州移动、美团外卖、格力、圣都家居装饰、王庄天虹百货、喜盈门、海尔智家等企业的积极响应,纷纷推出放心暖心举措,优惠让利消费者。

鼓楼区消委会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 建设有福之州”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形式,向市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及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并现场提供血压仪检测等免费服务。此外,联合福建省科技馆《福建科普大讲坛》开展《科学消费 明白消费》、《如何有效防范现代消费陷阱》等消费维权知识宣讲活动。

台江区消委会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福州城南烟草专卖局、江夏学院青锋法制宣传团等单位在宝龙城市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咨询、消费陷阱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及假冒香烟鉴别、新房选购、二手房交易等消费知识,并积极发动辖区商圈在LED屏上播放消费维权年主题公益宣传视频。

仓山区消委会

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区电业局等单位在福建省邮电学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活动,邀请律师为200多位师生代表作《消费避坑与维权指南》主题讲座,并现场设置咨询答疑台,向师生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消费知识。此外,还与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局等单位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建设有福之州”为主题的3·15宣传活动。

晋安区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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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以“共促消费公平·共筑有福之州”为主题的系列宣传纪念活动,“3·15”期间共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3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近200份,参与活动人数300余人。

马尾区消委会

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纪委、区委文明办等单位举行“倡导诚信经营,激发消费活力”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协助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活动,“3·15”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此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儿童文具玩具、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检查有关经营主体78户次。

长乐区消委会

联合区委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单位开展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消费咨询等方式,详细解答群众关注的识假辨假、消费维权、金融诈骗等热点问题,并举行“激发消费活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暨长乐区诚信经营示范街区创建宣传活动。此外,与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区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检查。

福清市消委会

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讲授识假辨假方法技巧,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推介展示企业优质产品,现场提供义诊义修服务,并与17个基层分会组织商家在LED屏上播放“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宣传标语,联动开展线下宣传活动。此外,通过福清电视台、福清侨乡报、壹福清等媒体,发布消费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宣传。“3·15”期间,共组织各类活动18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40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

闽侯县消委会

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30多家单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设置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识别、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等十个专区,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伪劣样品展示、品牌商品介绍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普及燃气电梯安全使用、金融产品消费、消费维权渠道等知识,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引导消费者乐享美好消费生活,同时也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3·15”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900多人次,群发短信10万余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万份。

连江县消委会

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诚信促进会等13家单位举办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布连江县202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与县银行业协会等单位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金融、法律知识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等相关内容。此外,还参与举办《持舌剑以雄辩 论权益之短长》——“凤引青年人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辩论赛活动。“3·15”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消费咨询100余人次,群发消费维权短信2.3万条。

闽清县消委会

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25家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向来往群众宣传解读消费维权等法律法规,普及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权知识,现场受理消费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并动员辖区各大商超、公交车等在LED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0余条,发送消费维权短信5万条。此外,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儿童玩具文具、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等各类专项专法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罗源县消委会

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16家单位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布置展板30余块,发放《消法》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并与县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在福州民族小学举行电梯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文具玩具质量安全、校园食品安全护航开学季“统一行动周”、消防产品质量、电子计价秤等专项执法检查。

永泰县消委会

与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县商务局、县烟草局等单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通过播放滚动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知识,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协助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日用品、燃气用品、计量器具、消防产品质量等执法检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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