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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份执前禁止令,助力“梯”升幸福感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8 11:56:47    分享到:

福建福州鼓楼法院:陈某与吴某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执前调解案

——全省首份执前禁止令,助力“梯”升幸福

【案情简介】西洪路某宿舍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2022年7月,高层业主在办理完增设电梯相关审批手续后,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但低层住户吴某等人以影响出行、采光等为由一直阻碍施工。经协调无果后,高层业主代表将吴某等人诉至鼓楼法院。法院审理判决:吴某等人应停止对案涉楼栋北面增设室外电梯的阻挠行为,不得阻止、妨碍、破坏增设电梯的正常施工。判决生效后,吴某等人仍然以将车辆停放现场等方式阻碍工程施工,并索要高额补偿。高层业主遂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后,执行法官认为,本案涉及老旧小区增设室外电梯系当前政府倡导的利民举措,既是老百姓急难愁盼的事,又是最难化解的邻里纠纷,妥善处理具有示范意义。为缓和矛盾避免对抗,执行法官决定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先开展执前调解,多次前往现场查看施工情况并约谈双方,并在小区居民中进行普法宣教:已通过业主表决和行政审批的加装电梯方案系受法律保护,即使加装电梯会对低层业主居住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低层业主对此也负有适度容忍义务,不得妨碍加装施工,但若加装电梯确实给低层业主造成不利影响,低层业主也可依据公平原则,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在此基础上,鼓楼法院尝试作出全省首份兼具行为保全和预警性质的强制执行前的过渡性措施《禁止令》,告知吴某等人加装电梯施工人员即将进场,再次警告不得妨碍施工,否则将处以罚款、拘留乃至构成拒执罪。《禁止令》依法公开张贴于电梯施工现场。《禁止令》颁发后,执行法官仍多次上门跟进做低层业主释法析理工作,耐心调解。因为双方之前矛盾抵触情绪强烈,诉讼中低层业主也未反诉请求经济补偿,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高层业主主动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低层业主不再阻挠并积极配合增设电梯的加装施工。至此,加装电梯施工得以顺利进行,邻里关系亦得到有效修复。

【综合评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民生工程。本案中,强制执行可能进一步加剧生效判决双方的邻里矛盾。鼓楼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一是创新行为保全裁定的实施方式,尝试发出全省首份执前《禁止令》。《禁止令》是行为保全裁定之下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及时制止了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的阻扰加装电梯的行为,对当事人起到必要威慑作用的同时,也缓和了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二是寻求不同住户间的最大价值公约数。从法与情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执前和解,彻底解决现有矛盾和将来隐患;三是创新执源治理模式。开展执前调解和督促,积极介入矛盾化解,降低执行成本的同时也防止了可能的衍生诉讼,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对该类型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司法处置样版。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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