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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 福州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0 16:24:54    分享到:

11月10日下午,福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福州新闻广播记者在会上提问:本轮疫情对福州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请问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助企纾困?

福州市税务局总会计师陈忠元解答记者提问: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全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我们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包括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六税两费”减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一系列政策。我们通过福州智税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简化操作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申报即享”,对部分需要审核的事项,全力压缩办理时长,让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到达市场主体。其中,我市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平均到账时间2个工作日内,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内。

 二、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暂停现场对外服务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APP、闽政通等渠道办理业务,目前我市266个税费事项实现“非接触式”办理,主要办税缴费事项全程网上办。对确需线下办理的急办诉求,我们采取邮寄办、“远程帮办”等形式予以解决,目前已办理435件。同时,我们打造了“税博士”智能客服、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相结合的立体式咨询体系,确保税费问题“有问必答”。

 三、全力助企纾困解难。我们坚持想在前、做在前,积极主动向上沟通,先后两次提出申请,取得上级部门全力支持,将我市10月、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分别延长至当月底,对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此外,按期缴纳税款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可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依法核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为保障纳税人发票正常领用,我们向省税务局申请调拨发票1300万份,确保O2O中心、24小时自助发票机足量供应。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已邮寄发票超319万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更优的服务、更有力的举措为福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贡献更大的税务力量。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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