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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局深入学习宣传《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7 15:21:16    分享到:

福建省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第一部专门行政法规,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了法治化轨道。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不同的形式对《条例》进行学习宣传。

  长乐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了学习专题会,并就如何促进长乐区经济发展进行了讨论,为下一步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建言献策。同时组织多样宣传活动,将《条例》的宣传融入审批部门的日常工作当中,在帮助企业办理业务之后积极向办事群众进行《条例》的宣传和讲解,同时将《条例》的宣传与企业走访相结合,利用辖区市场监管所的LED对营商环境进行标语宣传。

  10月份,长乐区市场监管局领导还深入走访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鑫宏源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关注的问题,解读《条例》的相关政策。各企业负责人均表示,《条例》解决了企业的许多困难,比如针对企业融资难,《条例》提出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条例》的施行使得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也让企业更有信心在市场中发展的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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