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法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评选活动,从全省法院推荐的37个执行案例中初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的13个案例,通过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起网络投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投票积极踊跃,投票的过程就是一次法治宣传的过程。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福州中院等11个法院的11起执行案件(其中两个案件排名并列)入选“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案例1、福州中院:“中国贵谷”系列执行案 【案情简介】福建省时代华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房地产“中国贵谷”项目位于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2014年,该项目因资金链断裂,整体负债约30亿元,涉诉涉执案件达500多件,楼盘停工烂尾,项目土地和在建未售房屋被四川法院全部查封,1400多户未交房业主数十次至省、市、县党委政府集体上访,对社会维稳工作造成重大隐患和风险。面对没有首封财产的处置权、集体上访和地方经济发展出现困境的压力,省法院、福州中院、连江法院三级法院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经各方七年的不懈努力,“中国贵谷”项目一期485套、二期 683套住宅商品房和52栋别墅分别于2021年1月、7月顺利竣工交房,已售房业主总交房率高于95%,该系列案件的圆满处理,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主要做法: 一是协同推进。省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最高法院沟通协调,依法争取将首封法院——四川法院受理相关案件裁定指定福建省法院执行,省法院在取得首封财产处置权后,即确定以福州中院为主协同执行的方案。省法院先后3次主持召开案件协调会,组建案件协调指导小组,分节点分阶段指导推进工作。福州中院多次实地查看项目复工进展,协调推进案件办理、项目续建、纠纷化解等工作。连江法院加强诉非联动,配合做好购房户矛盾排查,当好矛盾化解“破冰区”“缓冲带”。 二是依法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在执行阶段,坚持“放水养鱼”思路,及时将被“死封”的企业经营性资产调整为“活封”,既保证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失,又为融资复建、交房创造条件。坚持“招商引资”思维,对接政府招商平台,成功引入意向投资人资金4亿多元,为项目重组夯实基础。 三是运用“执破直通”机制。执行人员和破产法官共同组成“执破”团队,将预审查、受理审查工作的端口前移。执行法官全程参与破产重整过程,极大节省进入破产程序后财产查控处置时间,破解执行与破产审判部门对执行案件移交破产审查的标准把握不统一、财产查控和处置等方面衔接不畅、“执转破”绩效激励不足等瓶颈问题,促进了司法资源集约高效和企业破产成本有效降低。 四是针对不同类别债权人进行分组谈判,提出切实可行、平衡利益的债权清偿方案,力促偿债意向达成。该项目普通债权清偿率达本金60%、抵押债权清偿率达本金112.5 %,重整计划表决人数及债权金额通过率都在90%以上,均高于其他重整案件。 【综合评述】该案维稳难度大、社会关注高。三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大格局作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树牢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在执行中,坚持“善意文明”的理念,尽可能地减少不当司法措施对项目复工复建造成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 二是强化执行“三统一”管理。推出“类案归集、一体处置”措施,构建“福建高院统筹指导、牵头推进,福州中院统一协调、为主执行,连江法院为主一审、协同推进”的一揽子处置模式。 三是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该案探索运用了“执破直通”“预重整”等创新机制,发挥司法举措的整体效能,为案件顺利办结提供了有力保障。推行“预重整”机制,以“竞争选任+征求意见”方式指定临时管理人,指导临时管理人做好债权的预申报与预审查、资产调查管理及委托审计评估、预重整方案论证和制定等各项工作。 四是妥善处理维稳与维权关系。采取“专职常驻+法院协同”运行模式,在贵谷项目建设地设立全省首家诉非联动中心,及时披露案件审查进展,常态化开展纠纷隐患排查。畅通沟通联络机制,做好释法析理,及时疏通群众维权的堵点和难点,推动实现了案件的高效清偿,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