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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欠薪总包和分包单位不能免责 维权案例发布

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彭菲 发布时间:2021-12-13 08:32:39    分享到:

工程项目被层层转包,最终农民工被欠薪,该找谁来担责呢?又到年末,厦门市中级法院近日发布欠薪维权案例。

  在这起典型案例中,裕程公司(化名)为某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其将劳务工程分包给胜邦公司(化名)。之后,胜邦公司于2017年6月与曾某签订《水电安装劳务承包合同》,由曾某承包水电安装施工;于2018年6月与彭某、陈某签订《腻子涂料承包施工合同》,由彭某、陈某承包腻子涂料施工及相关工作。结果,彭某又将涂料工程转包给袁某班组施工。

  2021年,水电班组的16名农民工向法院起诉,要求裕程公司、胜邦公司、曾某支付所拖欠的劳务报酬共计24万元;涂料班组的23名农民工也向法院起诉,要求裕程公司、胜邦公司、彭某、陈某、袁某支付所拖欠的劳务报酬共计39万元。上述系列案件经厦门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由曾某、袁某支付农民工所拖欠的劳务报酬,裕程公司、胜邦公司、彭某、陈某负连带责任。

  法官解释,曾某、袁某作为水电班组、涂料班组的直接雇主,招募农民工至该工地从事水电安装及涂料施工等劳务,对所拖欠的劳务报酬当然应承担清偿责任。但作为项目的总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也不能免责。

  【支招】

  讨薪维权记住三招:签合同留证据上平台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宁介绍,《条例》施行一年多以来,厦门地区工程建设等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有发生,自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市中级法院共受理欠薪纠纷案件242件,审结210件。

  针对广大农民工群体,刘宁提示:一是要签订合同。主动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以避免出现劳动关系确认难和工资支付核算难的问题。

  二是要注意留存证据。包括: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具体用工的证据,如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资单、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工友的证明等;直接证明拖欠工资报酬的证据,如包工头出具的欠条等。

  三是要依法维权。遭遇恶意欠薪,可以在国务院“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福建人社”微信小程序提交线索,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申请法律援助等渠道维护自身权利。(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李仁莹)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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