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宝玉石协会是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原省工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推荐的“诚信鼎传递活动示范单位”,在推动诚信活动过程中,特别是参与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过程中,得到了福建省珠宝玉石首饰生产企业、珠宝品牌商的大力支持。为继续传递好“诚信鼎”,提高行业信誉,本会拟表彰一批生产企业和珠宝品牌商,并在本年度年会上予以表彰,请全体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 “行业优秀生产企业”推荐条件:一、产品出厂符合国家《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等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并在福建宝协开展的行业产(商)质量自律抽检中未发现质量问题;二、供货服务良好,未发现有哄抬产品批发价格的行为;三、与零售商(珠宝店、金店或专柜)的交易活动,履行合同好,未有零售商的投诉记录。 “行业优秀珠宝品牌商”推荐条件:一、积极参与福建宝协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二、旗下加盟店的商品促销活动,遵守国家《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涉嫌价格违法时,会及时监督整改。三、旗下加盟店的商品广告宣传,对虚假宣传,有管控能力;四、旗下加盟店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每件商品的质量明示均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有“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