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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需谨慎,维权道阻且长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3 15:26:35    分享到: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商品运输与物流业的兴起、居民收入的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购物时不再局限于本国国内的商品,而试图购买国外的商品,因此海外代购的行业应运而生,从化妆品、服饰箱包、奶粉,到电子消费品、珠宝手表、奢侈品等,只要您能想到的,都可以通过代购帮您买到。如今,各种电商平台的海外代购已经铺天盖地,朋友圈、微博圈的代购刷屏族也无处不在。“海外代购”已经嵌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更成为年轻人热衷的一种购物方式。然而,海外代购在为国人购买国外商品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其存在的缺陷和风险不能被忽视,这些问题形式多样,解决起来尤为不易。

如价格风险、质量风险、时间风险、退换风险以及责任主体的确定、因跨地域性而产生的法律适用的冲突与选择等。一旦代购环节出现问题或是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甚至对使用者造成损害,实际购买人想要维权时则会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问题:

1、因境内外商品的质量标准不一,跨境商品在尺寸样式等方面与国内商品存在偏差;

2、所谓的发票“电子版”或“复印件”,真假难辨,寻求有关机构进行鉴定和评测,可能无法及时进入到补偿和索赔程序;

3、仿制品充当真品的事件时有发生,即使是真品,质量及后期服务也很难得到保障;

4、因为买卖行为发生在海外,而对最终消费者的损害发生在国内,消费者若想直接向海外零售商索赔,在法律适用上可能会产生冲突;

5、关于退货和保修的规定,较为苛刻,即使允许退货,也对退货的条件有诸多限制,并且退货的费用大多由消费者承担。

在实践中,面对当前跨境代购纠纷解决过程所面临的诸多困难,多数人会选择放弃维权,独自承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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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加强事先预防:

从电商平台与卖家和消费者关系来看,可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两种类型,即平台型跨境电商和自营性跨境电商。在平台型的电商平台模式中,平台是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撮合海外商家和境内消费者达成买卖交易合同,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消费者和海外商家之间为买卖合同关系,电商平台和海外卖家及境内消费者之间为居间合同关系。在自营型模式中,跨境电商平台与消费者和海外商家之间均为买卖合同关系。具体来讲,平台根据境内消费者的需求分析,直接到海外进行采购,将相关商品运输到保税仓或者根据消费者的订单直接从境外直邮送至消费者。同时由于消费者是和平台直接达成交易,因此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了直接的买卖关系,也不涉及资金的跨境流动。因此在选择平台的运营模式决定后期维权的路径,更应当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为先。

在交易过程中保存好证据。首先是注意识别商家的身份、资质、信用。再则就是要注重有关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如使用过的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单据以及银行转账的业务凭证,做好涉及交易的聊天记录的存档、截屏和网络公证,及时对交易商品及包装进行拍照或录像,以免发生纠纷时使自己处于举证不力的地位。

个人代购,应充分了解卖家身份,不要轻易添加陌生“海外买手”好友,更不要交付定金转账。注意保存交易过程记录,核实对方姓名、所在地等信息,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信息单在内的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并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如订单截图、收银单据及出售商家的联系方式、物流运输证明等,方便日后可能的维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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