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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行驶证“车辆性质” 租车自驾别租到“无证车”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林钦圣 发布时间:2021-07-14 08:47:31    分享到:

暑期旅游季到来,邮轮中心码头一带的游客大幅增多,许多厦门市民游客选择租车自驾出行。近期,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执法人员查获一部出租方、承租方正在路边交接驾驶证的无证租赁车辆。

  7月8日上午,执法人员看到一部轿车停在执法车前面,一开始,车内仅有驾驶员一人。但过了一会儿,一个小伙子走向前来,并与驾驶员交谈起来,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决定按兵不动,继续观察。

  又过了几分钟,这个小伙子掏出一本驾驶证,递到驾驶员手中,而驾驶员也拿起手机正要拍照。执法人员立马意识到,这是部租赁车,随即上前对这两人进行询问。

  经查,驾驶员曾某是某汽车租赁公司员工,当天他与其中一名承租人卢某约定驾车到邮轮中心码头进行交车。经后台数据核实,该汽车租赁公司并未取得相关汽车租赁经营的许可资质。为避免承租人蒙受损失,执法人员责令该租赁公司现场向卢某退回相关租金。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一经查实,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相关责任主体将被交通执法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处罚。

  温馨提醒>>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随着暑期出行需求增加,许多市民游客会选择“租车自驾”这个新兴方式,但租车前还得先擦亮眼睛,查看租车公司是否有正规租赁资质,并可从租赁车辆的行驶证上“车辆性质”一栏查看是否为合规租赁车辆,从而确保自身的出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厦门日报记者 林钦圣 通讯员 林俊亮)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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