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291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288批次,不合格3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2批次 (一)福州市马尾区灵钧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二)福州市马尾区灵钧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山东巴比熊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月19日生产的牛奶餐包面包,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群惠乐超市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同一批次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