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一样,外包装也一样,谁知竟是假货? 近几个月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受理了一批以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为原告的系列侵害“七度空间”注册商标纠纷。 “七度空间”系恒安品牌旗下知名的卫生巾产品,在众多商超都能看到它的身影,喜欢使用它的女性也不在少数。但同时,由于该产品进入市场较早、产品销售渠道覆盖全国各地且毛利率较高,市场上的仿冒品屡禁不止。这些仿冒品牌的低劣卫生巾真假难辨。据有关报道,有些假冒品牌卫生巾的原料竟属于垃圾回收做出来的…… 在恒安公司诉厦门市湖里区金某某便利店一案中 恒安公司诉称: 金某某便利店实施了严重侵犯恒安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给公司的商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不良影响,同时也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金某某便利店辩称: 这些卫生巾我们都是按照市场价找批发商进货的,我们便利店也没有开具发票,原告无法证明哪些假冒卫生巾是从我们便利店购买的。 法院判决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恒安公司请求金某某便利店停止销售侵犯讼争商标权的产品,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鉴于本案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难以确定,法院综合考虑讼争商标的知名度、被控侵权产品的数量、侵权情节、恒安公司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6000元,恒安公司主张超过该部分的损失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在湖里法院受理的这一系列侵害商标权纠纷中,被告主要是位于城中村的小型商铺。诉讼中,被告辩称五花八门,有的辩称其是以正常价格向批发商进货,但却未能提供正规发票无法证明其合法进货渠道;有的辩称其只是销售商而非生产商,不应承担侵害商标权责任;有的辩称不知道自己卖的产品是假货,最后大部分被诉商家因无法证明其正规进货来源而被法院判决赔偿恒安公司6000元。 面对假冒产品个体工商户应该怎么做? 01 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售假和制假一样是违法行为。若是小本经营,更应遵纪守法,杜绝侥幸心理,避免因小失大!毕竟一包十块钱不到的假冒卫生巾可能换来几千块钱的民事赔偿。 02 正规经营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如果经营者销售不知道是假货的商品,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停止销售后,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该如何证明商品的“合法来源”呢? 常见情形包括:1.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的;2.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3.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 所以经营者一定要保存好合法进货凭据,避免被查或被诉时维权无门。 卫生巾这种贴身使用的私人物品 关乎每个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 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尽量选择大型正规的商超购买 而经营者也应规范诚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