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推进我省商务领域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我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为规范做好我省“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经政府公开招标采购,我厅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承办2020-2022年度我省“绿色商场”创建评价工作。8月底至9月初,我省首次“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培训班分别在泉州、永泰、龙岩举办,全省商务系统和创建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明确了我省创建工作要求、标准和创建流程,为“绿色商场”创建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帮助;在企业自主创建中,第三方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心的对标辅导,提升企业创建能力;经各地商务、财政审核推荐,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以及我厅的复核、公示,2020年11月30日,我厅公布了泉州市新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天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福建龙城时代广场经营有限公司龙海美一城、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丰泽店、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荣昌购物广场、三明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沙县府前店、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馨宜新天地店、南平市建阳区万商汇购超市有限公司万商红店、厦门夏商百货集团南平有限公司四鹤店、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光泽文昌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龙岩店、宁德市东方康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康宁超市、宁德鑫永涛超市有限公司鑫永涛超市等12家企业为2020年度福建省“绿色商场”创建单位,标志着我省2020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2月1日,商务部流通司举办了全国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线上培训班,流通司副司长李刚在开班动员的讲话中,对我省“将绿色商场创建列入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对每家绿色商场创建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充分调动企业创建积极性;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创建企业开展规范化、标准化辅导;积极组织商务系统创建企业加强绿色商场评审员队伍建设”的做法给予了通报和充分的肯定。 下一步,我厅继续将“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作为商务领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适应绿色消费需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商务领域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措施,持续加强对“绿色商场”创建单位的业务指导,主动施策,引导和鼓励“绿色商场”进一步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和设备设施,完善供应链体系,开展绿色服务、绿色回收,多渠道全面宣传和倡导简约适度的绿色消费理念、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绿色消费方式得到普遍实践,提升绿色消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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