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11月24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厦市监处[2020] 62号),厦门湖里进勇中西医结合诊所涉嫌使用劣药醋香附,被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2元的处罚。 经查,厦门湖里进勇中西医结合诊所分别于2019年3月22日、5月7日购进批次为20181101的醋香附各3kg,购进金额18元/kg,购进金额共计108元。该诊所以20元/kg的价格使用,并于2019年7月16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无库存,使用收费金额与购进金额的差值为12元。 上述批次的醋香附经检验,符合《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应按劣药论处。 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厦门湖里进勇中西医结合诊所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2元的处罚。 据百科介绍,香附,中药名。为莎草科植物莎草的干燥根茎,主治肝气郁滞,胸闷胁痛,胃病,腹痛;以及月经不调,痛经等病症。 醋香附:取香附片(粒),照醋炙法(将净选或切制后的药物,加入一定量的米醋拌炒的方法称为醋炙法。)炒干。(每香附粒100斤,用醋20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