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19〕2号)的部署要求,经过申报、创建、考评验收、整改提升、并向社会公示一周等,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等不良反映,沙县小吃文化城和宁德市蕉城区万达金街符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标准和相关程序要求,现予以确认。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拓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全面推动我省食品安全水平提升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