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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确认书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9 09:54:55    分享到: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19〕2号)的部署要求,经过申报、创建、考评验收、整改提升、并向社会公示一周等,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等不良反映,沙县小吃文化城和宁德市蕉城区万达金街符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标准和相关程序要求,现予以确认。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拓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全面推动我省食品安全水平提升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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