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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有“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行为 请当心猫腻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袁舒琪 发布时间:2020-11-05 10:43:57    分享到:

  这家房屋租赁公司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行为,请市民谨慎选择——近日,厦门市住房局发布《关于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营风险提示的通告》(后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在厦门市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高风险经营行为。住房租赁管理部门多次约谈该公司,并发出告诫函及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尚未整改。市住房局提醒,在与该公司进行房屋租赁、开展租赁经营等活动时,请注意研判风险,谨慎选择,避免财产损失。


  市住房局指出,房东寻租、租客找房,建议尽可能通过权威正规的渠道。此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的应该及时报警。应注意规避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行为,以及经营模式下的“爆仓”“跑路”风险。若发现经营者存在高风险经营行为,可拨打电话0592-2859088向住房局举报,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袁舒琪)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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