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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路收“赞助费” 涉嫌敲诈被判刑

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彭菲 发布时间:2020-10-14 09:12:30    分享到:

  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男子用老人协会会长的名义派人堵路阻挠施工,还私下让儿子挂靠在该施工单位吃空饷,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就是这对父子。


  纪某是湖里区某社老人协会的会长,连任了四届,在村里有一定的威信。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间,他屡次纠集本社居民堵路,阻碍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输,该公司不得不向老人协会支付“赞助费”。同时,他私下找该公司,说他儿子没有工作,希望公司能安排。在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实际工作岗位的情况下,他儿子每月领取8000元工资,共领取了6.5万余元。


  另外,2016年9月,纪某与儿子还向某渣土处理场索赔。纪某称,土方车从他家门口经过,不仅噪音大,而且造成自家墙体出现裂缝。他们采取堵路的方式不让土方车经过,最终要到了8万元。


  主审法官表示,综合多名证人的证言,纪某在老人协会有绝对话语权,逐渐形成了“潜规则”,即进出村的工程车辆应向老人协会交纳费用,未付费就以堵路威胁。纪某的行为是要挟,并非其所言的维权或为村民谋福利。他让儿子去施工单位吃空饷,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湖里区法院一审认为,纪某父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款145244.14元,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为共同犯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宣)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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