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国银保监局福建分局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泉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通报了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够到位,部分贷款被挪用被给予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报显示,该处罚系依据我国《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四十一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对该公司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早今年3月5日,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还曾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处以罚款45万元。(福银罚字〔2020〕11号),此外,戴文进(时任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4万元。 来源/福建新消费、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人民银行福州中支 编辑/青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