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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人小心了,嘛嘛香的猪油竟然这么来的!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9 16:22:07    分享到:

恶心"猪油"运销售给餐馆炒菜使用

今年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福建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责任,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力维护福建省食品药品市场秩序。9月2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十个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提醒经营者引以为戒。以下为平潭的一个典型案例。

2020年4月17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依职权检查发现陈某英涉嫌无照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8年4月起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在岚城乡上楼村附近(原丁强猪场)废旧民房内利用炉灶将猪皮、猪尾巴、边角废弃杂油、带淋巴结的猪碎肉、膘肉碎等猪肉废弃物加工熬制成猪油,并利用大巴车将已熬制好的"猪油"运送至福安,销售给当地餐馆炒菜使用。



经查实,陈某英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达到了追诉标准,平潭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现已查明涉案金额高达520万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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