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邓女士向厦门市消保委投诉反映,其于2020年4月1日,在一家主打低价正品奢侈品的跨境电商平台,受明星与网红们直播带货的影响,购买了一件海蓝之谜修复精华露的化妆品,价格2970元,4月20日收到货后发现瓶身有瑕疵,字迹模糊,怀疑是假冒产品,与商家客服协商退货,商家不给予七天无理由退货。
厦门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展开调查,4月22日-4月24日多次联系商家进行电话调解,最终商家给予消费者邓女士退货退款处理。
直播带货最火爆,各方关注问题多 2020年上半年度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6130件,占投诉总量59.23%。 近年来,直播带货日益红火,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背景下,大家都宅在家里不出门,因此直播带货全面爆发,成为各大电商重点营销板块。大多数电商都开起了直播间,产品种类繁多应有尽有一应俱全。直播不仅成为社会信息传播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成为产品售卖的重要渠道,因此“直播带货”成为消费热词。
对于消费者而言,“直播带货”带来了购物的便利,随之而来的质量问题、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假冒伪劣、售后维权等问题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预订的生鲜食品食物不新鲜;
二是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卖家秀”与“买家秀”差异大,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受损严重;
三是消费者获取经营者及商品信息受限,经营者无需实名注册、无信用担保、无交易门槛,商品的质量、来源、渠道、价格等信息的真实性存疑,发生纠纷时消费者追责难;
四是交易过程中缺少第三方担保软件监管,易发生卖家毁约不发货或延迟发货等情况,消费者如若对商品不满意也很难进行退货或申请售后保障;
五是消费纠纷多牵涉异地商家,地区跨度大,消费者举证难,维权成本高。
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直播带货”尤其是“网红带货”成了电商新风口。在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1、理性消费,切勿盲目跟风抢购。消费者容易受到直播氛围影响而冲动购物。 2、在选择电商时,尽量选择客户满意度高、经营时间长、信用评价等级高的电商或网络平台,提高安全意识,有效防范消费风险。 3、在购买商品之前,应先看其产品是否资质齐全,是否正规厂家出品,不要只听一面之词,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容易被夸大宣传或虚假信息所误导,购买到假冒商品和“三无”产品等。 4、发生网络交易后,尽量索要和保存相关购物凭证,如:主播对产品的宣传介绍视频,与卖家的聊天记录截屏、产品承诺及广告宣传单据、发票、包修卡等。 5、产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及时与网络卖家或平台进行协商解决,或寻求消费者协会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帮助,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福建新消费、福建省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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