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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着力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何晓慧 陈征 发布时间:2020-06-06 06:34:28    分享到:

 

福建新消费讯 本网6月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福建法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组织、制度、保护、共治“四大体系”,完善十六项工作机制,打造森林资源、水资源、陆地、湿地、海洋等多种类型的生态系统司法保护一体化,为维持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功能、保护美丽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的免疫系统”,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福建法院突出保护重点、推动环境修复、打造联防体系,着力做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全省法院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区等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核心,严厉打击惩处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创新引入惩罚性赔偿,有效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2017年以来,共审结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2080件,判处108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重点惩治为食用及其他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引导公众增强法治观念,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目前,已受理此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40件,审结18件。

福建法院还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诉前、诉中、诉后,将修复范围从森林延伸到水流、海域、滩涂等领域,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削填引种、固坝填石、引流冲污等多种修复形式,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永续利用。三年多来,全省法院适用“补种复绿”677件,责令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2万余亩、放养鱼苗758.6万尾,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稳定性。全省法院还不断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等工作制度,加强与检察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海洋渔业等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调机制,切实维护重要生态系统和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发布会上,福建高院通报了全省法院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发布10起与国家公园及周边地区有关的生物多样性典型案例,并介绍下一步全省法院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工作举措。

 

 



责任编辑: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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