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2005年 大事记
一、福建“1·6”特大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迅速展开
1月6日,福厦高速公路莆田仙游灵川段(即同三高速公路福建段339公里处)发生一起意外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闽A52759从福州往南行驶的大型集装箱货车,因爆胎失控,从A道冲破中央隔离栏,撞入B道,与车号为闽FYl329从龙岩往福州方向行驶的大客车迎面相撞。大客车45人、集装箱货车2人中,有28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启动重大事故应急理赔机制,迅速投入“1·6”意外特大交通事故的理赔,共为此场事故支付赔款100多万元,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闽保协力促《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出台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与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交警支队、各产险公司多次协商,《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于3月1日正式出台。
根据《办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110报警,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除列明的几种情形外,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撤离现场。当事人对事故有争议的,交警按照快速处理程序,当场制作《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撤离现场,疏散交通。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上采取模糊责任办法,当事人要么负全责,要么各负50%责任。当事人持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办法》的实施,简化了福州市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程序,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提高道路通行和保险理赔效率。
三、全面实行《福建省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制度》
3月1日起,《福建省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在这份投保提示单上,福建保监局列明了几项客户在投保寿险时需要关注的事项:主要关注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具有合法的保险经营证照,是否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执)业证书》,特别关注除外责任、犹豫期、退保事项。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就保险产品的内容、风险、双方权利义务及投保注意事项等问题作出详尽解释。提醒客户在投保提示单上签名或盖章。经过对9个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表明,投保提示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取得了积极成效,个人保险新契约业务执行率达95%,监管部门信访渠道收到的有关合同纠纷的投诉件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抓好资格证考试和展业备案项目
2005年初,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协会受福建保监局的委托,在负责原有保险代理人电子化考试的基础上,承接了全省保险代理人纸笔考试的任务。省协会考试中心人员承担定、取卷和监考,以及笔试报名汇总,打印、分发准考证,阅卷评分、公布成绩等工作,从3月份起由原来的专车专人送卷改为机要寄送试卷。认真进行了公司端展业备案历史数据的清理工作,并于4月12—13日协会组织了新系统操作培训,将“代理人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为“从业人员信息服务管理平台”,较好地实现了网络联接、信息共享,强化了数据集中管理。为了保证数据真实,对现有74个单位、46799条保险从业人员数据进行了全面清理。
五、福建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节委员会成立
5月30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福州成立,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保险行业投诉站同时设立,标志福建保险业法制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也是福建保险业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的一个举措。为了协助会员公司妥善处理保险赔偿、给付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经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批准,正式同意成立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各会员公司推荐熟悉保险赔偿、给付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并聘请若干专家、律师、消委会人员为顾问,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符合以下情况的投诉:属于保险赔偿、给付的纠纷;投诉人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被诉保险公司为会员公司;保险公司已作出赔偿、给付决定;尚未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据悉,在当地行业协会组织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这在福建尚属首次。
六、 协会网站正式更名为“福建保险网”
为加强对福建保险业的宣传,更好地发挥保险网站对内交流、对外宣传的作用,6月16日起,由福建保监局主管、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网”正式更名为“福建保险网”(http://www.iaf.org.cn)“福建保险网”是福建省保险行业目前宣传保险唯一的权威网站,负责福建省保险信息发布、行业数据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公布、福建省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代理人资格查询。全国20多家新闻、网络媒体,报道了福建省保险网站更名的消息。
七、成立福建省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
旨在更好地维护保险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保险行业间的联系与合作,鼓励和促进保险中介业健康、有序发展。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中介工作委员会于2005年6月27日正式成立,并经推荐产生了正、副主任,通过了诚信服务《倡议书》。
八、福建省政府批转《加快发展县域保险的指导意见》
2005年7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福建保监局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县域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保险业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的功能作用,努力实现县域保险与经济发展双赢。
福建省县域人口接近全省的80%,县域实现的GDP占全省的60%以上;已有8个县市入选全国百强县市。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福建保监局要求从六方面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险配套服务。(一)支持农业产业化进程。(二)支持县域工业化发展。(三)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四)支持县域民营经济发展。(五)支持县域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六)支持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
九、厦门保监局挂牌成立
9月2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福建保监局在厦门市的保险监管职能全部移交厦门保监局,厦门保监局将在中国保监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保险监管工作。
厦门是全国最早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之一。到目前,厦门市有保险主体13家(含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19家,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3家,保险从业人员6000多人,厦门市保险市场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家保险企业竞争的新格局。
中国保监会李克穆副主席要求厦门保监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创建“三有”型保监局。随着厦门保监局成立,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已增至35家,这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组织机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十、首家外资寿险中英人寿入闽
9月27日, 中英人寿(福州分公司)成为第一家获准进入福建市场的外资寿险公司。中英人寿是由世界第六大保险集团——英国英杰华集团与大型国有骨干企业——中粮集团合资组建,于2003年1月1日在广州正式开业。作为一家全国性的合资寿险公司,中英人寿将实行多元化的渠道策略,着眼于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而非单一寿险产品,以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面的需求。
十一、抗击“龙王”福建保险赔款近2.5亿
10月2日,“龙王”台风在福建晋江围头登陆,全省有8个设区市和62个县市区及546个乡镇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台风袭击,共有409.2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74.78亿元。“前所未有的水灾,前所未有的理赔”,灾害发生后,福建保监局领导深入到各保险公司与受灾企业了解灾情、指导理赔,要求各保险公司,想社会所想,急民众所急,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进行查勘和理赔,做到既不滥赔,也不惜赔。在闽各保险公司总部的高层领导也纷纷飞抵福州慰问员工、查勘灾情、指导理赔。福建省各地(市)保险分支机构也纷纷抽调人员增援重灾区福州。截至12月31日,省内各财产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案9629件,已付保险赔款2.42亿元。
十二、福建评出2005年度保险十大新闻
2005年,福建保险业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势头,保险改革发展的新闻大事不断涌现。作为对福建保险业一年来新闻大事的回顾,由福建保监局、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福建省保险学会共同评选的“2005年福建保险十大新闻”12月底在福州揭晓。一、福建省政府批转《加快发展县域保险的指导意见》;二、福建省全面实施《人身保险投保提示制度》;三、抗击“龙王”福建保险赔款近2.5亿;四、福建“1·6”特大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迅速展开;五、厦门保监局挂牌成立;六、首家外资寿险中英人寿入闽;七、福建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节委员会成立;八、福建省启动森林保险试点;九、闽保协力促《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出台 ;十、福建省保险公估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