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在辽宁诞生的企业年金‘第一单’对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8月28日,在沈阳举行的“保险业参与辽宁省企业年金改革试点成果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说,“经过3年的试点和实践,辽宁省企业年金工作进入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良性轨道,为全国提供了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范例。” 来之不易的第一单 3年前的8月28日,我国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业务在沈阳诞生。原来由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管理的48家省直企业积存年金基金和账户全部移交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筹备中的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当年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做成了这件事。”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斌回忆说,“在相关政策尚不明朗的情形下,提出将这笔资金交给专业化的机构管理、运作,遇到的阻力很大。但是,为了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我们必须这么做。” 据介绍,辽宁省是国家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地区,也是率先起步开展企业年金的地区,在2002年就下发了《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了“企业缴费在年工资总额4%的部分,在企业成本中列支”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年金试点以前,辽宁省积存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一直由政府的社保部门管理。从管理实践来看,企业只是享受到了4%的税收优惠支持,基金本身并没有有效地实现保值、增值。因此,如何让这笔资金保值、增值,发挥有效作用,实现最大效益,是我们面临的一大难题。”蒋斌说。 恰是这个时候,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收到了原辽宁省省长薄熙来转来的一封信,是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写给薄熙来省长的,信中推荐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保险业的唯一代表参与辽宁省企业年金试点工作。薄熙来省长还在这封信上做了重要批示,并安排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004年5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颁布,为企业年金基金的规范化管理和运营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模式。 同年8月28日,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经过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请示并得到同意,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正式签订了《辽宁省直属企业企业年金委托管理协议》,标志着我国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业务在辽宁诞生,并开始进行市场化管理和投资运作。 蒋斌说:“这项协议的签署比劳社部《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的颁布早了两年半,比全国各地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早了整整三年。” 三年试点成果丰硕 2004年12月20日,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辽宁省原由太平人寿管理的企业年金业务全部交由该公司管理。2005年8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审,太平养老正式获得企业年金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两项资格。 经过3年的企业年金市场化和标准化运作,太平养老在辽宁地区的企业年金服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已经移交辽宁社保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累计4152万元,企业269户,清理完成个人账户10829个。试点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有了很好的保障,净收益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下旬,累计单位净值增长率达60%,投资收益十分理想。 陈文辉评价说,辽宁省社保企业年金基金在太平养老的投资运作下,很好的实现了保值增值,也从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其他省市社保机构经办的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运作步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也认为,保险业在参与企业年金试点过程中,在市场推动、政策研究、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辽宁的试点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 为了深化企业年金试点工作内容,太平养老还与辽宁省内多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广泛的沟通与研讨,协助企业设计企业年金计划实施方案,相继与铁煤集团、沈飞集团等大型企业客户签署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对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行业代管的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截至目前,太平养老在辽宁地区与368家客户签订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签约管理资产8.6亿多元,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12万人;在全国与1400家客户签订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签约管理资产约70亿元。 企业年金迎来黄金期 今年4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企业年金座谈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原有企业年金的移交工作进行了部署,并随后下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 文件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确保2007年底之前完成原有企业年金管理主体的变更和各项业务移交到位,实现规范的市场化管理运营。有关统计表明,面临转型的“存量”企业年金规模有数百亿元。 不仅如此,国家财政部还正在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有望于今年推出全国性的、覆盖企业年金缴费、投资增值和领取全方位的税收优惠政策。 “可以预见,在种种利好政策的推动之下,企业年金必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 太平养老保险公司总经理杨帆对记者说。为了迎接即将来临的市场机遇与竞争挑战,太平养老正在加速构建企业的核心人才库,“40人的核心技术团队加上已经完成的1400个成熟案例,我们相信能够在这一市场上保持领先优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宣布,将于9月开始受理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拟认定20家左右。今年成立的国寿养老、泰康养老、长江养老等专业养老险公司有望获得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人资格。 杨帆认为,“几年来的市场实践证明,在监管严格到位的前提下,让优秀的商业机构参与企业年金之外更多养老基金的管理,是全面提高人们退休生活水平、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长远策略。” 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数据也显示,2005年,8家保险机构获得了10个企业年金管理人资格,包括2个受托人资格,4个账户管理人资格,4个投资管理人资格。截至2006年底,按签约并到账统计,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受托业务量已占全部法人受托人业务的65%以上,在企业年金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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