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反馈
市纠风办及本报记者根据群众的反映暗访我市殡葬行业,并分别在1月4日和11日分别刊发了《纠风办盯紧殡葬业乱收费》和《殡葬“潜规则”助长不正之风》两篇报道,披露殡葬行业存在的不良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近日,市殡葬管理处向本报通报了初步结果。
据市殡管处党支部副书记、市殡葬行业协会秘书长华成海介绍,市纠风办对殡葬行业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后,他们一直在商讨整改方案。近期,市殡葬行业协会先后对17家个体殡仪服务会员单位进行重新登记,同时对17家会员的殡葬收费制定了统一的价格表,要求会员单位严格按照价格表收费。从今年2月1日开始,每家会员单位都必须在店内挂出协会会员证、文明公约牌、统一的价格表,会员单位的服务人员都要佩戴工作胸牌,以方便丧属监督。此外,协会还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成立一支督察队伍,一方面随时检查会员工作,一方面接受群众投诉。此外,协会还设立了2042577和2057446两部举报电话。
对于市纠风办在检查中指出的几个问题,华副书记表示,殡管处已经做了及时的改正,譬如现已增设了价位为200元/个的骨灰盒,殡仪馆旁边的三家鲜花店价格必须明示,而且都必须在市物价局规定的500元以下(不包括500元)。
华副书记还表示,殡管处欢迎市民、媒体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他们将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改正不足。
本报记者 林燕贞 实习生 陈黎琴 汪应钦
链接
《殡葬业“潜规则”助长不正之风 整治措施将出台》
提示
在殡葬行业中有这么一个群体——殡仪服务机构(也称“殡葬中介”)。这些机构中的个别经营者在为市民提供所谓的“一条龙服务”时,往往利用市民急于让“亲人入土为安”的心理,以“让丧事办得更顺利,须打点殡葬管理处工作人员”为由,向丧属索要红包。红包最终流向何处,是真的送给了殡管处工作人员,还是部分送部分自己截留,或者根本就是巧立名目向丧属“敲诈勒索”?目前我们尚无法得知,但这种丧事操办中的“潜规则”无疑损害了丧属的利益,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为此,市纠风办召开了由市工商局、市殡葬管理处、殡葬行业协会、市行风评议代表及本报记者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就整治这一“顽疾”商讨措施。

1、丧属讲述
万元丧事费 红包占两千
市民小桐(化名)的一位亲戚不久前因病去世,家里委托了一家殡仪服务站代为操办。事后她算了一下,前后共花了一万元左右,但其中的红包费支出了近两千元。她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当时的情形。
小桐的亲戚在医院去世的当晚,“殡葬中介”的人来后就让她准备3个红包,每个200元,说是分给太平间工作人员的;第二天,也就是出殡的当天,在准备从医院出发到天马山火葬场时,“殡葬中介”又向她索要了1180元的红包费,“殡葬中介”向她细数了这些红包的去处:抬棺的8个工人每人50元外加两包香烟,开灵车的司机200元,为死者引路的也要200元……小桐说,无缘无故地支出一笔“红包费”丧属当然不乐意,但当时大家都只顾着伤心,哪有心情去跟他们计较,况且“殡葬中介”的人说“办丧事都必须这么做,如果不给红包的话,出殡可能就不那么顺利了。”但事后想想,这不是“趁火打劫”吗?至于这些红包是被“殡葬中介”的人中饱私囊,还是真的用来打点那些抬棺的工人等,丧属就不得而知了。
2、记者暗访
“给红包比较好做事”
上星期五下午,记者来到思明南路的厦港义善殡仪服务站。一位姓蔡的中年妇女很热情地接待了记者。
“你们有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吗?费用要多少?”记者开门见山地问。
“有,至少8000元。”
“那我交给你8000元就不用再交其它费用了吗?”蔡某笑着摇摇头,然后详细介绍起这些项目的明细。“这8000元不仅包括寿衣、骨灰盒、棺木的钱,还包括火化费等一些由殡管处开具发票的费用,布置灵堂等劳务费,以及红包的费用。但毛巾和纸钱不包括在内,要你们另外再买。”
记者询问:“红包是给谁呢?”蔡某说,至少要准备两条香烟,抬棺的8个人每人两包,再加一条毛巾和一个红包,还有开灵车的司机,收殓的工人以及火葬场的工作人员,都要给红包的。
“一定要给吗?”记者试探着问。
“基本上是这样。”
“如果不给呢?”
“那就要看你们的造化了。要是不给的话,我们师傅也不敢接你们的活了。”蔡某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给红包的话,比较好做事情,他们火化尸体时,会细心一点,把骨灰装进骨灰盒里也会装得好一点。”为了让记者信服,蔡某说他们是殡葬管理处下属的“殡葬行业协会”会员,还把挂在店里的会员证书指给记者看,并信誓旦旦地表示“我们不会骗人的”。
记者暗访证实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中介机构中存在向丧属收取红包的现象。
3、整治对策
1月8日下午,市纠风办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就规范殡葬中介机构的规范经营,治理殡葬行业收受红包这一“顽疾”研讨对策。
不良“中介”成商业贿赂载体
市监察局负责人在会上严肃指出,市民对殡葬业“收受红包”现象的投诉很多,特别是殡葬中介机构向丧属索要红包是个不争的事实。如果红包确实流入殡管处工作人员的手中,那么,殡葬中介起到了“牵线搭桥”的作用,成为商业贿赂的载体;如果殡管处工作人员没有收受红包,那么,殡葬中介打着殡管处的旗号,明目张胆地向丧属要钱,则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殡管处的声誉。因此,要杜绝红包现象,就要从源头抓起,引导殡葬中介机构规范化经营。
市监察局负责人建议,殡管处可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媒体和行评代表的监督,欢迎大家举报“害群之马”,断绝那些想赚取不义之财的人的财路。他还强调,殡葬从业人员要从思想上重视这一现象。收受红包不仅是“一经查实,马上走人”的问题,而且是一种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可以追究收受者的法律责任;殡葬从业队伍要进行整顿,查清楚殡管处工作人员与殡葬中介是否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必须切割清楚,才能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才是真正地爱护干部、保护干部。
尽快制订行业自律章程
市纠风办领导强调,当务之急是尽快制订行业自律章程,特别是明确惩戒的措施,譬如加入行业协会的殡葬中介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要受到怎样的处罚。此外,对违规的殡葬中介机构还要通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等。
她建议,行业自律章程确定以后可以进行公示,对愿意加入协会、愿意遵循行业自律章程的殡葬中介公示,进行扶持引导。参加协会的殡葬中介有向丧属索要红包行为的,协会可根据行业自律章程对其进行处理;另一方面要将不良殡葬中介机构与殡管处彻底切割开来,斩断他们先前与殡葬人员那种千丝万缕的关系。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市行风评议代表公先生建议,殡管处与殡葬中介要有明确的切割,可以通过各种平台再次重申、公示“拒绝红包”的承诺;殡葬中介必须做到行业自律,殡管处可引导殡葬中介重新制订行业自律章程;殡葬中介在提供“一条龙服务”时,丧属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许多丧属没有相关经验,只好任由殡葬中介“忽悠”,协会可以根据不同需求制订不同的操办丧事的标准,供丧属自主选择。
重新审查殡葬中介的资格
市殡管处副处长、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陈明阳表示,殡葬中介向丧属索要“红包”,他们也一直有所耳闻。虽然殡管处曾于2005年3月与全体职工签订了“收受红包,一经查实,马上走人”的责任书,但“红包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他说,为更好地规范殡葬中介机构,2002年成立殡葬行业协会时,他们动员了17家殡葬中介机构参加,本意是由协会统一规范殡葬中介,但“殡葬行业协会会员”的名号实际上沦为个别不良中介机构给自己“贴金”的“本钱”,甚至打着这一旗号向丧属诈财。
陈明阳提出了落实市监察局领导和行风评议代表建议的几项措施:今年1月30日以前,召集这17家殡葬中介开会,重新制订行业自律章程,统一服务标准,同时重新审查他们加入协会的资格。再次通过媒体等各种平台公开“拒绝红包”的承诺,提醒丧属在办理丧事的过程中,不再被殡葬中介的“红包论”所误导。
本报记者 林燕贞 实习生 汪应钦 漫画/黄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