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机制。 昨天,中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均简称《办法》)正式出台。 今天福建保监局、福建保险行业协会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办法》。 不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 《办法》适用于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交强险保单,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例A?雪。 计算方法中的A指的是6种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因素,包括在过去一到三年内,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次数。 ![]() 交强险费率浮动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时,以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已赔付的交强险责任事故赔案为根据。 而此前备受关注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酒后驾车、严重超速等,不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 此外,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不实行浮动。仅发生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无论次数多少,费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动。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等。 在《办法》中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费率浮动的办法,如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 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省钱 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州几位车主,他们都对交强险中有关费率浮动的新《办法》出台表示赞同和支持,车主也对《办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车主吕小姐说:“新规定对我们这些遵守交通规则的车主来说是很有利的,下浮比例扩大上浮比例缩小,我们以后就可以少交点钱。”不过,她也提了一个问题:“《办法》里有一条规定‘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仍为10%’。这点有些不尽人情,因为交强险推出不到一年,交交强险时,最好的交通记录也只能下浮10%。” 另外还有车主提出,执行浮动费率后是否代表各保险公司的自主权加大,客户今后或许可以货比三家,挑选最优惠的费率。 但记者昨日从人保、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大地财险等保险公司获悉,各保险公司都按规定统一下浮或上浮10%、20%、30%,而且具体费率也不是由各保险公司来决定的,而是通过行业协会建立的车险联合信息系统平台来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 也有读者指出,《办法》规定的浮动方法存在一定漏洞。比如,一个人有驾驶执照,但是自己没有买车,常开借来或者租来的车,反正自己不用担心第二年交强险费率上调,开车的时候对交通违章的重视程度就有可能不够。 只要不发生事故 保费就会降低 实行浮动费率后,到底大家的保费会有多少改变呢。 记者请太平洋财险的专家帮忙算了算。 太平洋财险的专家算了笔账,以一部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车为例,基本保费为1050元,根据公式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例A?雪计算。 如果上一个年度未发生交通事故,以下浮10%来计算,保费为945元,比原来的便宜105元;二年、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的可分别最多下降210元、315元。但如果上一年度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有责任交通事故,以最高上浮10%的费率来算,车主该年度交强险的保费要多交105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