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已经实施了近半个月,各大保险公司的产品也都扎堆儿上场了,我们惊喜地看到,虽然保障范围扩大、理赔尺度放宽,但不少公司的保费并未上涨,在新老保单交接问题上,以太平洋安泰、友邦、中德安联等为首的一批合(外)资公司更是全面作出有利于客户一方的承诺,如太平洋安泰承诺两年内发生事故的客户能够追溯理赔。 ■保险聚焦 新产品涨价谣言不实 早在今年四、五月,各大保险公司陆续开始停售旧版产品,就有传言四起:新版重疾险保障范围大了,肯定要涨价! 而从现在已经推出的新版重疾险实例来看,理赔尺度的确放宽,并且主要保障那些危险性很高、但治疗后依然有较高存活率的病。但费率却非常稳定,一些保险公司在保障扩大、理赔放宽后仍然保持了费率不变。 如太平洋安泰人寿此次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对3款个险产品作出升级。其中,附加“家庭支柱”和附加“美丽人生”重大疾病从原有的21种重大疾病,升级为27种(行业规范要求的25种+公司特别定义的2种重疾),且升级后的重大疾病种类覆盖了原有的21种。 附加“宝贝无忧”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将原有的26种重大疾病改为27种。其中第1种至第19种采用规范要求的重大疾病种类及定义,第20种至第27种为公司自行增加的8种重大疾病。新版27种重大疾病种类同样覆盖了原有的26种。 此外,该公司对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也作了相应调整。 升级后,重大疾病的定义完全符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订的标准,并额外扩大了可保疾病的范围,但个险重疾产品的价格仍维持不变。 老客户不会没人管 在新老保单对接的问题上,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对保险公司作出统一要求,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一些保险公司明确表示,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险保单的索赔申请,比如,某疾病的新定义对客户更加有利,那么对老保单就参照新定义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原来的定义对客户更加有利,那么仍然沿用原有定义。 而一些公司则直接升级产品———对于已经投保了旧版重大疾病险的客户,太平洋安泰人寿表示,老客户在申请理赔时,疾病定义同时参照新、旧条款,并采用从宽原则。唯一的区别是,重大疾病的种类数目仍将参照旧条款的约定。 此外,已发生重大疾病事故的客户,如果曾因老条款的相关规定被拒赔,而在新的标准定义下可获赔的,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享有追溯理赔的权利。 ■保险导航 选择长期重疾保障更好 购买重大疾病险时一定要考虑保障的年龄限制。有的重大疾病保险是终身保障的,也有保到一定年龄即终止的,比如到100岁或者85岁或者更年轻,目前市场上比较多的是后者。有些重大疾病保险,是一年一买的。这样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因为一般投保第一年就得大病的几率很低。看似每年交费,实际相当于每年重新保,由于重疾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会面临逐年“涨价”,而且保险公司还可以在续保时对费率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