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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牛蛙、桑葚、芹菜等6批次抽检不合格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8 09:32:40    分享到:

2025年4月1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0大类食品,包括罐头、食糖、水产制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共抽检192批次,其中合格186批次,不合格6批次。

一、台江区贝乐爷餐饮店的牛蛙(2024-12-19),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0.81µg/kg,规定不得检出;

二、福清市港头镇余惠琪水果店的桑葚(2024-12-0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0.0590g/kg、0.0332g/kg,规定不得使用;

三、福州市鼓楼区阿进餐饮店的复用密胺汤勺(2024-12-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0.038mg/100cm²,规定不得检出;

四、福州市鼓楼区阿进餐饮店的复用竹筷2024-12-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0.092mg/100cm²,规定不得检出;

五、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港路店的芹菜(2024-11-11),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04mg/kg,检验结果0.11mg/kg

六、福清市海口吴海燕蔬菜摊的大葱(2024-12-10),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标准值≤0.3mg/kg,检验结果0.4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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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呋喃西林代谢物

  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呋喃西林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

  三、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无色结晶或稍带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有香气,甜度为蔗糖的200-700倍,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经常食用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在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

  四、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的洗洁精的主要成分。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中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有一部分不易分解,如摄入体内可蓄积,当超过一定浓度时,就会影响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毫克/100平方厘米)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

  五、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

  六、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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