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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寿险南平分公司以案说险:如实告知,为保障护航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8 17:27:05    分享到:

一、案例介绍

张女士在2021年3月满怀期待地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为自己的健康增添了一份保障,然而,就在2021年12月,命运却和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张女士因患乳腺癌在医院接受治疗,在最需要这份保险支持的时候,张女士很快向保险公司提交了重疾理赔申请,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经调查,原来张女士在2020年3月就因乳腺结节、乳腺增生、高血压3级等疾病住院治疗,张女士在投保时心存侥幸,健康告知时,未如实告知既往患病住院的情况,正是因为这一隐瞒病史的行为,公司最终作出拒赔的决定。

二、案例分析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在本案例中,张女士对自己的住院病史有所隐瞒,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这也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对风险的评估和承保决策,保险公司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不予理赔。

三、风险提示

如实告知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未来保障的尊重。只有如实告知,才能让保险真正发挥转移风险的作用,在关键时刻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我们秉持诚信原则,携手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通讯员:温佳臻)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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