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认真实施“九大工程”,以“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为抓手,着力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取得显著成效。这一年,我们秉持“大消保”理念,加强消费环境建设顶层设计。启动《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印发《“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在12个领域开展优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福建在国家“四项考核”中首次全部获评A级或优秀等次。 这一年,我们聚焦民生关注,筑牢放心消费“大维权”防线。深化食品安全现代化改革,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4%。建设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平台和64个监测站点,召回缺陷产品24批次5.2万件。持续开展“铁拳”行动,查办民生领域案件数量增长39.9%。查处电子计价秤违法案件1100多件,培育明码标价“规范点”344家。 这一年,我们提升维权效能,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新格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深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意见》,建立跨部门综合治理协作机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托12315平台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76万件,ODR企业线上高效化解纠纷7.56万件。 一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以“大消保”理念凝聚合力,以“大维权”行动破解难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为推动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暨“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启动仪式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秉持“大消保”理念,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开展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立法调研; 强化顶层设计,高起点谋划“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 出台《“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面部署优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加强行风建设 打造贴心服务的12315品牌 畅通12315诉求渠道,确保全年365天热线服务不打烊。开展12315行风自查评估、热线服务质量抽查。 推进“未诉先办” 强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开表扬2023年度十佳“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ODR单位和解成功率66.72%,比全国高11.8个百分点。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筑牢“大维权”防线,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 开展“你点我检查”进校园活动 开展燃气灶具质量安全检测 创新建立安全监管机制 严守市场安全底线 切实保障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省市场监管局连续六年被省政府授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优秀单位。 助力消费供给提质 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推进“链主”带动协同升级,组织65条县域重点产业链开展质量赋能行动。出台33条措施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全省网络经营主体增长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