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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张轩宇 发布时间:2025-02-26 07:55:29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福建省消委会)第六届二次会议的工作部署,2月24日,福建省消委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理事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圆满成功。中消协副秘书长陆咏梅、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水木出席并讲话,福建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及媒体等共计约130位嘉宾和理事出席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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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福建省消委会常务副会长黄培惠作2024年度福建省消委会工作报告;副会长洪黄忠作2024年度福建省消委会财务工作报告。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任会长、常务副会长及秘书长,调整了部分理事人员名单。会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水木当选为省消委会会长,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元榕当选为常务副会长,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朱一军当选为秘书长。

中消协副秘书长陆咏梅在会上发表了致辞,对福建省消委会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黄水木会长对省消委会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

他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在中消协的指导下,全面有效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推动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奋勇争先、再上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

要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扩大内需的“推动者”、基层治理的“排头兵”,以消费者满意为目标导向,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持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以扎实的工作业绩开创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省消委会要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提升队伍能力、广泛凝聚合力,为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福建省消委会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持初心、牢记使命,为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张轩宇)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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