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福建高院党组自觉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加大司法供给,推动福建省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今年4月福建省被最高法院和中国残联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地区。 近日,福建高院会同省残联下发了《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二条举措》。11月11日至13日最高法院、中国残联在莆田市召开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全国现场会。 全省法院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多元解纷情况 一、突出人文关怀增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残疾人的需求和特点,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省84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设置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通行设施,配备无障碍辅助设备,建成276个无障碍法庭、185个无障碍调解室,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无障碍服务。漳州两级法院通过对台阶进行斜坡化改造、引导乘坐电梯等方式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参加诉讼,并建成无障碍卫生间。宁德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配备放大镜、助听器、轮椅、拐杖等无障碍辅助设备,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并安装紧急呼叫设备。福清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低位导诉台、低位服务窗口等无障碍服务设施,方便残疾人参与诉讼活动。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全省58家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能提供盲文等无障碍版本的诉讼资料,包括诉前调解指南、立案、应诉、申请执行、在线服务平台应用手册等,并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协调提供手语翻译等服务。上杭等地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盲文诉讼指南以及轮椅、手写板等无障碍辅助设备及资料。永安市法院联系专业人士为残疾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服务。加强无障碍诉讼服务。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厅网线巡”融合,为残疾当事人提供精准化、精细化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为残疾人优先、高质办理诉讼事务。设立导诉员,主动引导、接待残疾当事人,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文书填写等诉讼事务。同时,积极引导残疾当事人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利方式办理诉讼事务。此外,还特别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残疾人拨打12368热线预约后当地法院在3日内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送达等服务502次。大田县法院为残疾人指派专人陪同、协助办理相关诉讼服务。莆田法院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融合移动微法院、莆善情智能助残微信端口,随时随地为残疾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诉讼流程指导以及需求登记等服务。 二、突出多元解纷提效度。近日福建高院和省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各设区市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工作,扎实做好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切实做好工作对接。全省各地法院和残联建立健全在线多元解纷工作机制,规范调解流程、提升解纷实效。残联组建相应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并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法院加大法律释明、案例指导、司法确认等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有4个残联调解组织和72名残联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我省办理的郑某诉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系全国首个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成功案例,当天促成调解、当天司法确认并全部履行到位。切实强化源头预防。全省各级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会同残联、妇联等相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通过诉前引导、调解指导、释法答疑、司法建议等形式共同做好“抓前端、治未病”。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聘请残联调解员89名,去年以来诉前化解涉残疾人案件1988件。宁化县法院加强诉前分流,对适宜调解的涉残案件联合残联、妇联等组建调解专班开展调解。仙游县法院会同当地残联常态化排查辖区内涉残疾人纠纷和风险隐患矛盾,今年以来共成功化解涉残纠纷12件,并向该县残联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成立涉残疾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并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全省各级法院会同残联在矛盾纠纷较多的乡镇(街道)和行业领域专门设立23个涉残疾人法官工作室,并在交通不便的边远乡镇或者村设立1762个巡回审判点和诉讼服务站点,由法官、残联工作人员以及调解员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纠纷排查、调解化解等工作。南平中院和延平区、浦城县等地法院联合当地残联设立“百合花开”助残乐法官工作站。思明区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打造智慧型交通调处格局,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妥处因交通事故致残纠纷31件并为12名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上门调解服务,联合就地及时化解纠纷。 三、突出权益保护拓深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大权益保障。对于残疾人的起诉依法及时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采取便利残疾人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做好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城厢区法院与该区残联出台《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设立全省首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立心理疏导协作机制,发出全国首份由残联代残疾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加大司法救助。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主动告知其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并积极缓、减、免案件诉讼费,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566名残疾人缓、减、免诉讼费535.66万元。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残疾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为593名残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820.22万元。今天我们公布的10个案例中,第5个案例就是全省法院三级联动为构成四级伤残的蔡某发送司法救助15万元。加大信访化解。全省法院会同残联定期对残疾人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梳理分析,将涉残疾人信访事项优先纳入信访攻坚范围,按照调解优先、诉访分离原则,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化解息诉涉残疾人信访案件45件。如雷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福安市法院通过释法说理、上门慰问、司法救助等多种措施促成雷某家属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 四、突出工作保障加力度。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深化沟通联动。福建高院已与省残联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通过定期情况通报、数据信息共享、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调研等方式加强工作联动。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与当地残联也加强工作联动,如泉州中院加强与该市残联沟通联动,出台了《为残疾人提供优质诉讼服务促进多元解纷的十五项工作举措》。深化法治宣传。全省各级法院会同残联在宪法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点,通过联合发布案例、举办知识竞赛、参与庭审观摩、开展巡回审判、上门宣传慰问、创新发布宣传产品等方式开展涉残疾人纠纷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仓山区法院联合残联、学校、社区等单位联合举办“与法同行 让爱无碍”主题知识竞赛,提升全社会助残护残意识和水平。深化品牌创建。福建高院会同省残联深入推进工作创新,鼓励全省各地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莆田中院会同莆田残联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国首先建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多元解纷中心”,并与该市财政局出台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构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莆田做法,受到最高法院和中国残联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会同残联等有关单位,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举措、更大的力度,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各项工作,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